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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文字:[大][中][小] 2020/10/23     浏览次数:    
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年产50万吨改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年产50万吨改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

设内容:本项目现已扰动面积30.61hm2其中排土场区、办公生活区已于2018年11月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面积为3.09hm2),并于2018年12月5日在原池州市水务局进行了报备(池水务管【2018】88号文),本次调查该两处区域现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改建工程未新增扰动,因此本次验收报告范围主要针对于露天采场区、运输道路区、以及工业场地区,经调查核实现已扰动面积27.52hm2,其中露天采场16.00hm2运输道路区3.23hm2工业场地区8.29hm2改建项目新增总投资为1346.9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56万元改建项目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0.64万元,其中含水土保持补偿费9.95万元。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主设,本矿山服务年限20.4年,目前矿山新增水土保持设施已经完工。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于2020年5月初正式动工实施,至2020年9月底全面完成,施工总工期5个月。

二、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情况

工程建设期间,我公司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同时委托池州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水土保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池州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先后多次来矿收集水土保持监测有关资料,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指导矿山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工作;于202010月编制完成了《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年产50万吨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年产50万吨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皖水保函〔2018〕569号《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我公司于20201019日在池州市贵池区主持召开了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银龙熔剂用石灰岩矿年产50万吨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监测、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代表共1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池州市银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斌   13965930547

电子邮箱:微信号wb05665100

1、银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银龙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银龙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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